韩国修订快递货件进口规例(2017年7月1日起生效)
发布时间:2017-06-28

 

       由2017年7月1日起,韩国海关服务处(Korea Customs Service)将对没有(于报关文件上)填妥完整收件人地址或电话号码之所有进口快递货件(不论海关申报值多少),实施正式进口清关程序。正式进口清关所需时间(相比非正式进口程序)或至少延迟一天,现时非正式进口清关一般适用于海关申报值低于150美的快递货件(由美国进口的货件为200美元)。

       为避免延误快递货件至韩国,请切记在空运提单及/或商业发票上,填妥正确及完整的收件人地址和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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