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L关于紧急情形附加费(ESS)调整的通知 – 5月2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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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5-09 00:00:00
本次调整后的紧急情形附加费收费机制如下:
目的地 | ||||
始发地 | 中国香港*/中国大陆 | 澳大利亚/ 新西兰 | 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 | 其余国家 |
中国大陆 | 7 元/ 公斤 | 14 元/ 公斤 | 7 元/ 公斤 | 14 元/ 公斤 |
中国香港* | 7 元/ 公斤 | 14 元/ 公斤 | 7 元/ 公斤 | 7 元/ 公斤 |
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 | 7 元/ 公斤 | 13 元/ 公斤 | 7 元/ 公斤 | 2 元/ 公斤 |
其余国家 | 2 元/ 公斤 | 2 元/ 公斤 | 2 元/ 公斤 | 2 元/ 公斤 |
* 中国香港:包括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
** 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孟加拉、文莱、不丹、库克群岛、斐济、印度尼西亚、印度、日本、柬埔寨、基里巴斯、韩国、老挝、斯里兰卡、缅甸、马尔代夫、马来西亚、新喀里多尼亚、尼泊尔、瑙鲁、纽埃岛、大溪地、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巴基斯坦、所罗门群岛、新加坡、泰国、东帝汶、汤加、图瓦卢、中国台湾、越南、瓦努阿图、萨摩亚。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仅作为始发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