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往美国的货件需提供完整且正确的信息以完成海关清关

日期: 2025-02-13 21:00:09

2025年2月1日,美国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原产国及地区为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的产品不再享受最低免税额门槛(de minimis),并对原产国及地区为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的产品征收额外10%的关税。

从2月7日起,恢复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的产品的最低免税额门槛(de minimis)。因此,目前将不再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且享受免税待遇的产品(申报价值低于800美元)征收10%的额外关税。不过,对于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但不符合最低免税额门槛的产品,仍将继续征收10%的关税。我们了解到,这一政策变化是暂时性的。鉴于此,为了确保货物能快速顺利清关,我们强烈建议需要寄送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产品的客户,为符合条件的货物提供10位数的H.S.代码和制造商识别码 (MID)。

对于所有寄件至美国的托运人,我们强烈建议您:

1. 针对所有商品:无论发货地在哪里,请提供所有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的产品的10位H.S.代码。

2. 商业用途的货物需要制造商识别码 (MID),如下所示:

(1)所有低于800美元且包含纺织品及服装产品的货物都需要MID(以下 #2 除外)。所有其他低于800美元的商品不需要MID。

(2)对于低于250美元的纺织品和服装,如果货物符合个人用途(非商业)货物标准,则不需要MID。

(3)对于个人使用(非商业)的纺织服装产品货物,如果无法提供实际制造商信息,可以将托运人报告为制造商。

3. 如果需要由收件人付款,我们强烈建议客户提供收件人的美国税号。